医疗意外与医疗过失如何界定?

医疗意外与医疗过失是两个需要明确区分的概念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医疗意外指的是在合理的医学认识范围内,按照恰当的medicalstandards进行治疗,但仍然发生了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不良后果。这种情况下,医生或医疗机构并无过错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相反,医疗过失则是指医疗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义务,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。具体而言,如果医生未能按照正确的医学标准进行治疗,或因疏忽大意造成了患者的伤害,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医疗过失,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346条,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义务,对患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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